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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地需多方努力
發布時間 2019-04-08 09:54:06 來源:中經縱橫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于4月15日實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指出,標準實施過渡期內嚴禁生產既不符合新標準又不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并通過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標準的庫存車輛。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對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具有重要意義。“新國標”落地的成效如何,關乎生產企業、經銷商、消費者等各方利益,同時也意味著確保“新國標”的落地需各方共同努力。
首先,從生產角度來看,新標準實施后,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加強對認證機構和生產企業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獲得CCC認證并流入市場。所以,生產企業理應認清形勢,增強依法生產的自覺性,以合法合規的產品滿足市場的需求。
其次,從市場銷售環節來看,筆者認為有賴于三個方面的努力,一是銷售主體當依法行事,銷售符合標準的產品,并規避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二是市場監管部門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有效監管都不容缺位,如依法查處非法拆解、改裝和維修充電器、鋰離子電池的行為;三是消費者應購買合法合規的產品,對于違規產品有必要舉報處理。
再者,從使用管理環節來看,上述意見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鼓勵采用智能化技術管理電動自行車,鼓勵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要適時組織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檢查等。當然,也有必要加強相關知識的普及,引導公眾認識了解“新國標”,并自覺推動“新國標”的落地。
再次,從“過渡期”來看,也應該兼顧人性化。自2018年5月17日頒布電動車管理辦法以來,全國多地嚴格執行11個月過渡期政策,自行制定了適合本地區的相應過渡辦法。但不能把管理方面的問題集中歸結于一個國家標準的實施,更不能用提高標準來解決所有管理方面的問題。故此,在具體執法中溫和執法顯得尤為重要。
總而言之,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意義重大。但也應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歷經20多年的發展,不僅產業規模龐大,而且市場保有量也已超過3億輛的規模,其中按照新國標評判,80%都屬于超標車范疇”。故此,“新國標”落地可能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更需要社會各界積極行動起來,以更好地平衡與滿足各方訴求。(楊玉龍)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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