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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梅興華豐產業集聚帶發展總體規劃(2015-2030年)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5-11-10 10:28:52 來源:中經縱橫
《廣東梅興華豐產業集聚帶發展總體規劃(2015-203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總體規劃》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建設廣東梅興華豐產業集聚帶(以下簡稱產業集聚帶),是貫徹落實國家《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決定》的戰略要求,是省委省政府支持梅州市加快振興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推動梅州綜合實力的快速提升,有利于增強與珠三角地區及周邊區域的經濟合作,有利于探索原中央蘇區可持續發展的有效路徑,有利于探索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新機制,對促進欠發達地區可持續發展,推動我省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梅州市、廣州市和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二、梅州市是產業集聚帶開發建設的主體,要切實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要依據《總體規劃》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實施《總體規劃》的強大合力。要根據產業集聚帶的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主動加強與珠三角對接,抓緊推進起步區的建設和相關重大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要大膽探索,先行先試,積極推進產業集聚帶行政體制創新,積極探索具有地區特色的經濟發展路徑。要按照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有關要求,堅持組團式發展,嚴格控制開發強度,切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避免連片開發。要加強與省有關部門的溝通,及時反映情況,提供信息,推動產業集聚帶取得實質性進展。廣州市要切實承擔對口幫扶的責任,積極支持產業集聚帶開發建設各項工作。
三、省直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進一步加強對產業集聚帶開發建設的支持和指導,在政策實施、項目布局、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加強溝通和協調,指導和幫助梅州市解決《總體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為推動產業集聚帶開發建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我委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跟蹤分析和評估實施情況并及時上報省政府。
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徑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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