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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哈爾濱新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1-06 10:11:57 來源:中經縱橫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哈爾濱新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國務院審定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哈爾濱新區的批復》(國函〔2015〕217號)精神和《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和新區管理體制,出臺配套政策,組織編制哈爾濱新區發展規劃并報我委備案后實施。
二、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哈爾濱新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在有關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開放合作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落實和完善各項政策措施,為新區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三、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哈爾濱新區建設發展的指導,組織開展《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評價與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